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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实习警察写“讨贼檄文” 嫌疑人看完自首
2015-12-07 13:56:00
 

  “孟子曰:‘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今有嫌疑人居某,且不论他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如何,至今不肯归案仍逃亡在外已是不孝。儿不孝,父母啼哭无人晓,双亲悲痛无人了,呜呼哀哉……”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摄山派出所实习警察陈露的一则“招在逃嫌疑人投案檄文”引发热议。在这封檄文写好后半个月,嫌疑人居某就投案自首了。

  偷车后潜逃,一逃半年

  今年4月底至5月初,南京市栖霞区摄山地区连续发生多起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被盗案。警方在全力侦破案件的同时,加大了辖区重点地带的巡防力度。5月5日上午,巡逻民警巡查至经天路地铁站2号停车场时,发现两名男子形迹可疑,仔细查看发现,这两名男子正手持偷车工具撬一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锁。民警现场抓获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楚某,另一名嫌疑人潜逃。随后,民警将楚某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楚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交代了他伙同居某在摄山星城、地铁站停车场等场所连续盗窃摩托车和电动车的犯罪行为。

  民警调查发现,案发后居某已潜逃外地。办案民警对居某家走访得知,居某是家中独子,父母年事已高,无固定收入。民警多次来到居某家中做居某父母工作,希望他们规劝居某投案自首。但居某逃跑后,半年没敢跟家里联系。

  看到警方来信,嫌疑人自首

  为了规劝居某投案,摄山派出所民警袁阿崴请实习警察陈露写了一封信,交到居某父母手中,希望居某看到这封信后能有所触动,主动投案自首。袁阿崴告诉居某父母,如果居某主动自首,办案机关在处理他时会考虑这一情节。另外,居某的父母无人照顾,派出所和社区等相关部门也会考虑。

  10月底,陈露将“招在逃嫌疑人投案檄文”寄到居某家中。

  11月上旬,居某偷偷返回家中,见到了这封书信。在父母反复规劝下,11月16日,居某来到摄山派出所主动投案自首,交代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居某已被栖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招在逃嫌疑人投案檄文”出自实习警察之手

  12月初,记者看到这封“招在逃嫌疑人投案檄文”。民警袁阿崴告诉记者,写这封信的实习警察陈露,是江苏警官学院大一学生,当时正在派出所实习。

  记者联系上学文秘专业的陈露,她告诉记者:“当时我接到任务,就想这封信一定要写得有气势,要有正气,当然还要有感情。”她想到了三国时陈琳写给曹操的讨伐檄文,所以模仿了陈琳檄文的文风,用半文半白的语言写了这篇檄文。她不好意思地说:“从文言文的角度,我写得还不是太规范。”

  陈露的实习在10月底结束。当她得知嫌疑人居某投案自首的消息后,欣慰地说:“我写的那封信总算起到了一点作用。”□记者 许 政 通讯员 陈 峻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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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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