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交易中推出熔断制度”早就是学术界的一个重要课题。熔断机制和我国现有涨停版制度相似,都是在股指或股票在达到一定警界线的情况下暂停股价继续单边走向的一种方法。两种方式都给投资者一定的时间去搜集信息、消化信息,判断是不是由于基本面的根本改变而造成的股价/股指巨变,避免盲目的跟风,为后市的发展做好准备。有人把它们比作“冷静期”。不同的是熔断机制在一段时间过后允许单边继续交易,它更像是一种缓冲和警示,但同时又不妨碍股指/股价进一步通过市场寻到合理价值。股指熔断交易的第二个好处在于给予投资者追加保证金的机会,避免由于强平,造成再一波的追涨杀跌,为逐步化解交易风险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第三,由于股指投资者有机会增加保证金,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降低市场上的清算和信用风险。
第四个好处是,对于程序化交易,可以让程序化交易员有时间调整机器,避免发出大批不必要的对冲指令。2010年5月6日美国的“闪电式暴跌”,虽由一个高频交易员的幌骗交易和错误输入所引起,但是后续的程序化交易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当天股市暴跌导致数万亿美元市场资本的蒸发。道琼斯工业指数的部分公司面对的震荡更加剧烈。如果有熔断机制,交易员可以有时间修改这些计算机发出的错误程序指令。暴跌当天因为交易价格跟先前的交易差距太大,交易所将2:40至3:00之间大幅震荡的交易全部取消。从这个角度而言,熔断机制也有利于降低股价异动引起的不必要的交易纠纷。“闪电式暴跌”之后,美国除了采用股指的熔断机制外,还试行了个股熔断机制,以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瑞银期货董事长房东明表示:“我认为中金所引入熔断制度是借鉴国外经验,结合中国股市散户交易占比大、散户相比专业机构普遍较少股票/股指估值经验的现状而采取的一种风控措施,是维护股市正常发展的一项必要手段。”(瑞银期货董事长 房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