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4日电 (记者 曾鼐)记者4日从北京市规划委获悉,新修编的《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设计规程》今日起公开征求意见。新《规程》提出,在客流量较大的车站设置“母婴室”;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等将成为标配。
客流量较大车站设“母婴室”
北京市规划委表示,新《规程》重视婴幼儿随父母乘坐轨道交通设施的特殊性,提出在客流量较大的车站设置“母婴室”,一般车站在无障碍厕所内设置“母婴功能设施”。
同时,考虑到母婴室的使用群体一般会携带较多物品,新《规程》要求母婴室的门宜采用自动推拉门,门外应设关启信息显示装置;母婴功能设施应包括婴儿尿布台,便于哺乳休息的座椅;母婴室门外侧应增加视频监控等装置,并与车站控制室相联,便于车站工作人员协助与呼应。
无障碍电梯等成标配
新《规程》关注无障碍设施的应用。根据新《规程》,为方便携带行李的乘客进出站,要求轨道交通地面出入口平台必须设置行李坡道,并对行李坡道坡度做出规定;细化了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轮椅坡道的坡度、宽度最小限值,全面提高无障碍坡道通行的舒适度。
无障碍电梯和无障碍车厢将成为标准设置。根据新《规程》,要求新建车站的站厅到站台、站厅到地面必须设无障碍电梯,每列车辆均应设置无障碍车厢,保障无障碍路线的连续畅通。
此外,北京市规划委表示,新《规程》要求每座车站设置无障碍低位售票口、低位自动售票机和无障碍厕所;对低位售票窗口、低位自动售票机和无障碍厕所内的低位洗手台、低位小便器、纸巾及干燥器进行标准化设计,便于轮椅使用者和儿童使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