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幼女的夫妇二人今天坐上了被告席。
我们曾经多次报道过来从湖北到西安打工的程竹丢失孩子的事情,花了十年时间,程竹和被拐的女儿终于团聚了。而拐卖程竹女儿的夫妇二人今天也坐上了被告席。
2005年10月18日中午,程竹6岁的女儿在西安市红庙坡小学等公交车的时候被人拐走,自此程竹踏上了寻找女儿的道路,十年时间他跑遍了全国各地。
程竹:我就想看看孩子,想亲眼看看她。
与此同时,被拐卖的女儿也在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通过网上发帖,热心网友的帮助让这对失散十年的父女终于团聚了。
程竹:热心网友在网上找我们的资料,就把孩子的电话号码和我们的电话号码互相留了。
在西安警方和成都警方的配合下,程竹一家最终和自己的女儿团聚。同时,警方将涉嫌拐骗、拐卖程竹女儿的夫妇抓获。
时隔十个多月后的今天,涉嫌拐卖程竹女儿的两名被告人王红林和王丽夫妇将在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今天一大早,程竹就带着女儿来到了莲湖区人民法院,这是程竹第一次见到让自己和女儿失散十年时间的夫妇二人。
公诉人:被告人王丽拐骗儿童二人,应当以拐骗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红林贩卖儿童一人,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除了在2005年10月拐骗程竹的女儿,早在2003年12月,被告人王丽就在西安市碑林区北沙坡村拐骗了当时只有六岁的女童李某某。而对于当年如何拐骗两名女童,被告人王丽在法庭上的说法却和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供述大相径庭。
公诉人:你今天的说法属于全部翻供,而且把一些责任全部推到了别人身上。
被告人王丽将被拐的两名女童先后带回延长县老家,由自己的丈夫王红林抚养。
公诉人:你没有问孩子是哪儿来的吗?
被告人王红林:我问王丽,她不说,我打她,她也不说。
公诉人:你没有猜测吗?
被告人王红林:没有。
公诉人:王红林知道孩子咋来的吗?
被告人王丽:他没有问。
被告人王红林,说由于家里经济困难,他在2008年将程竹的女儿以一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今天在法庭上见到了拐卖自己女儿的两名被告,程竹一直在压抑着自己愤怒的情绪。
程竹:在孩子被拐的十年时间,我是抛家舍业,全国各地到处找孩子,我花光了十几年的积蓄,而且在我们当地贷款。你们给孩子这一生造成的伤害真是没法说的,孩子现在大白天一个人不敢在街上走,去哪儿都得是我陪着。抛开拐卖儿童不说,单是你虐待儿童这一点我就对你恨之入骨。
经过合议庭合议,被告人王红林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被告人王丽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被告人王红林当庭表示会上诉。
而就在庭审结束的时候,程竹一直压抑的愤怒爆发了,冲向被告人挥拳想向。
在离开法院的时候,一直没有进入法庭的程竹女儿远远地看了一眼被带进警车的两名被告人,而后便和父亲离开了,折磨了这个普通家庭十年的事情终于划上了句号。 (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