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2日电 (记者 刘长忠)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日表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取得国际领先成果,已全面建立实施节能低碳认证认可制度。
记者当日从国家认监委获悉,“十二五”时期,中国已全面建立实施节能低碳认证认可制度,截至2015年10月底,累计颁发各类节能低碳认证证书5.9万余张,证书总数比上年同比增长10.5%,比“十一五”末增长6倍,为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机制,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减排目标,有助于实现减排义务和权益的对等,是《京都议定书》提出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机制之一。国际上普通采用第三方认证认可的方式,建立“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MRV)体系,为碳排放权交易和企业减排行动提供碳排放数据审定、核查、认证服务,从而保证相关过程的公平、透明和结果的真实、可信。
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中国遵循《联合国气候公约》、《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承诺,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建立了节能低碳认证认可制度,形成了包括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森林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碳排放量审定/核查以及相关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在内,适应中国产业结构特点和节能减排目标需求的认证认可体系,并广泛应用于“节能低碳万家企业行动”、“金太阳”工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低碳城市创建等项目,在低碳认证认可技术研发、制度建设、支撑国家政策目标、服务政府监管等方面走在国际前列。来自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何佩德(Patrick Haverman)表示,中国构建的碳排放和碳减排认证认可制度不仅适用于中国,对其它国家也颇具参考价值。
据了解,节能低碳认证认可,显著提升了相关企业及产品的能效和减排效率,经测算,2010年至2014年获证产品累计实现节能量折合标准煤1.83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57亿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