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1日电 (记者 杜燕)北京将正式引入第三方治理环境污染,并转以市场和法律手段为主,提升污染治理效率,尤其将餐饮、汽车修理等量大面广的“小散”企业为重点。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多部门,1日正式发布《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会上,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张国洪指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就是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专业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模式。
他称,北京是一个超大型城市,建设规模仍在扩大,加之存在环境污染治理能力不足、水平不高、治理成本较高等问题,北京亟需改变过去环境管理以行政审批为抓手、环境建设由政府主导的局面,转向以市场和法律手段为主导,“推行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市场化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污染治理是必然趋势。”
张国洪指出,有别于其他省市以“大工业”、垃圾污水等传统污染治理为主的阶段性特点,北京市服务业和居民生活领域的污染控制越来越受到关注。
张国洪表示,北京探索将部分环境污染直接治理资金,调整为第三方治理项目投资运营补贴或奖励,推行环境污染治理综合服务采购。同时,鼓励商业银行推广绿色信贷,支持第三方治理机构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鼓励通过第三方平台托管治污资金,引导保险机构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其他相关保险业务。
如何监管“第三方”?张国洪表示,北京将建立第三方治理机构诚信档案制度、信用累积和服务水平分级制度。对于第三方治理机构未能达到相关治理标准及委托合同约定事项而造成污染的,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依据合同补偿排污单位经济损失。
生态环境保护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张国洪表示,北京在环保技术、资本、服务等领域具有丰富资源,鼓励北京第三方机构与津冀及其他省市企业合作组建平台公司,参与相关地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投融资等服务。
根据《意见》,到2020年,北京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基本形成高效、优质、可持续的市场体系和完善的治理机制,涌现一批创新性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环境服务机构,为改善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质量作出更大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