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10月至次年3月,被告人刘伟通过网购他人遗失的身份证及相对应的银行征信信息,冒他人之名办理了67张银行信用卡,然后通过自己掌控的POS机及相关账户,疯狂刷卡套现,截至案发共盗刷得逞51万余元。昨天,南京鼓楼法院对这起信用卡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刘伟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10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警方调查发现,此案中有银行内鬼出卖个人征信记录。
冒名办67张银行卡套现51万
1991年出生的被告人刘伟是江苏南通人,初中毕业后便闲在家里,泡网吧玩游戏。2013年9月,刘伟从网上获悉可以通过购买他人遗失身份证办理信用卡,然后再经套现的形式可快速搞大钱发大财,于是顿时心动起来。
这年10月上旬某日,刘伟在QQ上接触到一个专门替人查身份证的人,网名叫“神查询”,说他有本事查询到身份证主人的职业、住址等相关情况。不久,刘伟又结识一个网名叫“助你发财”的人,此人称可出售大量真实身份证,并称这些证件都是他人遗失的,要多少有多少。刘伟觉得还不够,还得物色一个能按身份证号码查到对应人名下银行征信记录的人,方可冒他人之名办卡。没过几天,刘伟就在网上物色到网名叫“神州侦探”的人,其向刘伟承诺,可搞到所有人身份证号下的银行征信记录。
从这年的10月中旬起,刘伟先是以100元左右一张的价格,从“助你发财”处购买了几百张他人遗失的身份证,然后再通过“神查询”查明证件主人的相关信息,又从“神州侦探”那边弄到身份证主人的银行征信记录。
之后,刘伟又通过淘宝网,购买了100多张手机卡,还冒用“周信光”和“王宇鹏”之名,办理了商户名称为“信页建材商行”和“南通震宇外贸经销部”、收单机构分别为“汇付天下”和“快钱”的两台POS机。
刘伟先是利用网上银行服务平台,冒用孙虎祥、殷凯等67人的名义,申办了信用卡67张,并用其中的59张信用卡采用刷卡套现、刷卡消费等方式骗取银行巨额钱款。刘伟通过上述手段盗刷银行51.49万元,为不使银行察觉,他也对冒用套现的卡进行少量还款。
银行有内鬼卖个人征信记录
2014年3月21日,前述提到的孙虎祥突然收到银行通知,告知他的信用卡已透支巨款,催促其立即还款。孙虎祥随即报案。公安机关经侦察,即将刘伟(化名王宇鹏)列为犯罪嫌疑人。4天后,办案人员将正在提取信用卡快件的刘伟雇用人员张健抓获,同日下午刘伟落网。
刘伟落网后,办案民警从他的长包房及租用车辆上,查获大量的他人身份证、征信报告及信用卡等。刘伟落网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真名叫吕磊的“神州侦探”。据吕磊供述,他是通过相关银行内鬼,弄到银行征信报告,然后再卖给刘伟等人。今年1月9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以被告人吕磊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被告人刘伟一案被公诉到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后,今年11月正式对该案展开审理工作。被告人刘伟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但对诈骗数额有异议,同时认为自己有立功表现,且银行在信用卡监管上有漏洞,希望法院予以从轻处罚。
昨天,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刘伟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检察机关对被告人刘伟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正确,认定的诈骗金额准确,法院予以采纳。最终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立功表现等因素,故对其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观点:
网络、银行监管都有漏洞
针对此案的判决,该案审判长、鼓楼区法院刑二庭庭长张文菁在接受采访时说,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而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如今较为普遍。而类似该案被告人通过网购他人遗失身份证及相对应的银行征信报告,然后冒用他人名义办卡并实施恶意透支诈骗银行巨款的,极为罕见。
张文菁还说,此案暴露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网络监管不到位,以致不法人员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公开买卖他人遗失的身份证;二是银行内部监管有漏洞,使得内鬼有机会将用户的个人证信信息卖出;三是银行在信用卡发行上只顾发行业绩,忽视事后监控。以该案为例,被告人刘伟2014年10月以后办理的64张信用卡,寄送地址均为南通市通州区栖枫西路17号,而卡主户籍地分布在全国各地,涉案银行居然没有发现异常,若银行尽到发卡前的审查义务,刘伟兴许早被抓获归案。(文中除刘伟、吕磊外均为化名) (通讯员 李自庆 记者 罗双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