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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妻过马路被撞死续:老人示意 司机不减速
2015-12-01 14:37:00
 

  【编者按】

  因司机未减速避让,11月29日晚,两位老人过斑马线时被撞身亡。更遗憾的是,这样的事故并非孤例。近年来,机动车在斑马线撞人的事故时有发生,我们在为逝去的生命扼腕叹息的同时,更应该警醒:斑马线不只是一条刷白的通道,更应该是行人生命安全的屏障。礼让斑马线,不仅代表着遵纪守法,更是尊重生命的体现,代表着一座城市的文明。本报从即日起特推出“聚焦斑马线”系列报道,希望开车的你,行动起来,为生命让道。

  老人一再摇光示意 肇事司机仍不减速

  交警调查后称,肇事者没有酒驾或毒驾,应是缺乏斑马线前减速避让的意识

  从肇事者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来看,事发时,两位行走在人行道上的老人清晰可见。记者卿要林 摄

  一对老夫妻从斑马线过马路,不幸被撞双亡,令人唏嘘。都说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可肇事司机在驶近斑马线时,为何没有减速慢行,其是否涉及酒驾或毒驾?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回顾:老人曾摇手电筒示意

  昨日中午12时许,记者来到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采访时了解到,29日晚出事路段的监控设备,以及肇事面包车上的行车记录仪,从不同角度记录下了事故发生的经过。

  29日晚7时58分前后,肇事面包车从龙屯立交桥上驶下城站路,一路上车辆不少,该车开得比较着急,接连超车。大约接近柳南公安分局门口处前,面包车还超越了一辆银灰色的小轿车,此时路面的三个车道上都印有明显的20公里/小时的限速标志。

  在肇事车的行车记录仪画面内看到,该车接近铁一中斑马线时,视线良好,没有对向来车的车灯干扰,此时隐约可以看到,斑马线上有人持手电筒,朝肇事车方向示意有人要过马路,手电筒发出的蓝光虽然微小,却仍是清晰可见的。

  等到肇事车更接近斑马线时,从画面上看到两位老人一前一后,前面的老先生手持电筒一直向着来车方向摇晃示意,后者也伸着左手向来车挥舞,示意车辆让行。两位老人有些小跑的动作,看来是想尽快到达马路中间的隔离栏,因为那里安全一些。

  却不曾想,尽管一再示意,面包车却未减速,把两人撞了个正着。

昨日下午,肇事者被公安机关移送柳州市第二看守所羁押。 记者卿要林 摄

  调查:肇事司机没有酒驾或毒驾

  肇事司机姓麦,今年50岁,来宾市忻城县大塘镇人。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理民警连夜对其进行了血液、尿液的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排除了其酒驾或毒驾的嫌疑。

  既然是正常的驾驶状态,肇事司机为何会闯下如此大祸?麦某告诉民警,他驾车经过铁一中门前路段时,大约离斑马线5米左右,才突然看到了过马路的老人,当时他一着急,油门当成刹车,车子没刹住反而撞了上去。而从行车记录仪上显示,两位老人在肇事车前翻飞起来,重重地砸在挡风玻璃上,玻璃瞬间呈蛛网状破碎,车子才戛然而止。

  在事发现场,记者看到该处的斑马线比较特殊,宽度是常见的一倍,由两排斑马线拼接而成,而且其中一排还是立体斑马线,对于车辆驾驶人来说,应该是比较醒目的。在这两排斑马线前方,还写着“为礼让点赞”几个大字。

  据麦某称,当晚他是在拉完货后回家的路上,并没有特别的事情要赶路。

  “这个路段他经常走的,并不是不熟悉路况。”事故大队副大队长曹志中表示,离铁一中约二三十米处前方路面上,就有大大的“20公里/小时”的限速标识,但麦某并未按照该限速行驶,已经涉嫌超速行驶。在曹志中看来,这名肇事司机应该是缺乏斑马线前减速避让的意识。

  由于涉及交通肇事罪,昨日中午,麦某被刑事拘留。对于此前发生的事故,麦某说,都已经发生了,还能讲什么。

铁一中斑马线,交警正在试验用锥形筒分隔道路,降低车速。 记者 周群能 摄

  现场:红绿灯只在上下学时开启

  对于事故的发生,城站路周边的居民归咎于虽有斑马线,但没有红绿灯。据附近居民介绍,该路段的红绿灯只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开启,平时都是“闪黄”灯,车子经过时鲜有减速避让的,这让过马路的行人非常提心吊胆。

  记者昨日从交警部门证实,使用这一“红绿灯”模式,主要与城站路的车流量非常大有关,柳州市区还有不少路段与城站路这一情况类似。例如解放北路、文惠路机幼门前、三中路二机幼门前、友谊路文昌桥西等路段。这些路段车流量大,一旦使用人行横道灯,交通会非常拥堵,就拿友谊路来说,曾尝试过打开人行横道信号灯,导致交通严重拥堵,才改为目前的“闪黄”灯。

  据交警部门介绍,城站路的车流量大,加上龙屯立交桥没有引桥,不少要去往永前路或城站路的车辆,只能从龙屯桥下至城站路掉头;而从红光桥至永前路的车辆也只能走城站路;加上城站路上有诸多商户、行政单位以及学校,车辆进出频繁,稍有车辆排队,立即会造成城站路上的车流反堵。特别是高峰时段,车流反堵至龙屯立交桥尾,或红光桥、东站处是常有的事。交警部门设置铁一中门前的红绿灯为上下学时段,其他时段则让其处在黄闪状态,是为了确保道路的畅通。

  但交警部门表示,虽然红绿灯设置为“闪黄”灯,车辆在通行时无需停车等待,但并不意味着可以无所顾忌的,因为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若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未停车让行的,将会予以罚款150元、记2分的处罚。

  不过,从记者走访的情况来看,经过该路段的车辆似乎并未将这一规定放在心上,尽管交警部门的斑马线、限速标志都设置得很醒目完善,但因为没有实质性的约束,车速很难慢得下来。

  建议:24小时设置红绿灯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再次来车祸现场看到,信号灯已成“红绿灯”模式,居民估计交警部门对信号灯做了调整。

  上午11时许,柳州市交警支队秩序科、设施疏导大队以及柳南交警大队领导与柳州市铁一中校领导,在事故现场开了一个协调会。

  铁一中校长胡冬梅介绍,得知两位老人被撞身亡的事情后,学校师生都非常震惊和痛心。胡介绍,从龙屯立交桥下来的车辆车速快,很多车辆在过斑马线时都不减速,让横过马路的行人提心吊胆。她提出建议:第一,此处斑马线24小时都要设置红绿灯,而不仅只是在学生上下学时段;第二,交警部门要实行抓拍,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从根本上起到震慑作用。

  交警部门也正在积极寻找增强此处斑马线安全性能的方法。比如,有工作人员提出,在斑马线附近用软胶锥形筒分隔道路,这样下来,司机看到有障碍物,会主动降低车速。

  期望:斑马线真正成为“安全线”

  “希望来往车辆过斑马线减速让行,让斑马线成为真正的‘安全线’。”75岁附近居民李先生介绍,他每次经过斑马线都是战战兢兢的,很怕被加速通过的车辆撞到。此外,电动车横冲直撞,遇到红灯不停车,也是一种很严重的陋习。

  柳州市二十一中周老师介绍,除了铁一中学生外,二十一中的学生也会在此处经过斑马线。周老师说,没有红绿灯的时段,司机与行人通过斑马线时,都会相互判断对方的意图。如果有一方判断失误,则有可能引发危险。老人与小孩的判断力相对较差,危险性也会增大。有些老人身体不好,行动迟缓,遇到突发状况不能很好地躲避。

  周老师表示,如果没有红绿灯的约束,车辆的车速一般都会比较快。如果24小时常设红绿灯,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南国今报记者岑琴 周群能 专题策划:李昆光)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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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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