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沿河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张永松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查,张永松在任沿河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从中收受他人财物,已构成受贿行为;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已构成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共沿河自治县纪委研究并报中共沿河自治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永松开除党籍处分;由沿河自治县监察局报沿河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张永松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贵州都市报 寇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