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店长李某某本来前途似锦,然而因为沉迷赌博,他却铤而走险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近日,庐阳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李某某因诈骗罪被当庭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
2012年6月初,在李某某担任合肥某房产公司阜阳路直营店店长期间,卫某某来到该店咨询其位于合肥某商城的门面房过户问题。在明知无法帮助卫某某办理土地证及门面房过户的情况下,李某某仍许诺帮助卫某某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卫某某此事需托人办理,人情花费需要人民币2万元。
因为李某某的能说会道,卫某某对李某某的话信以为真,便将门面房房产证等交予李某某,并于2012年8月1日交给李某某2万元现金,用于其托人办理土地证等相关手续。事后,李某某将收到的2万元现金用于赌博等花销。
此后,卫某某多次找李某某询问土地证及过户手续是否办理妥当,李某某便写了一份承诺书交给卫某某,承诺帮助卫某某办理土地证及门面房过户,办理费用需15万元。卫某某与李某某讨价还价后,向李某某支付人民币56500元,作为办理土地证及过户费用,李某某将收到的这笔钱也全部输在了赌博中。
在接下来的几月内,卫某某又先后多次找李某某询问土地证办理及门面房过户进展,李某某无奈之下又与卫某某签订了一份协议书,承诺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土地证及门面房过户事宜办妥。
2013年6月下旬,李某某自觉再也无法自圆其说,便干脆离开合肥市并更换手机号码,不再与卫某某联系。发觉被骗的卫某某随即报案。2015年7月6日,李某某在北京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案件审理中,李某某承认,正是沉迷赌博让自己起了贪念,因赌博现在没有能力赔偿被害人损失,愿意将来打工挣钱来偿还。
庐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765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据此,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同时责令其向被害人退赔赃款76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