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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方案未兑现 东方网络遭深交所谴责
2015-12-01 07:24:00
 

  深交所11月30日晚间发布公告,对东方网络(002175.SZ)进行谴责,祸起该公司未按期实施预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的违规行为。

  东方网络于8月3日以公布《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下称《预案》)为由,申请停牌。接下来一个月内,公司几度变更承诺,利润分配方案未如期而至。

  历史信息显示,东方网络董事长彭朋在8月3日公布的《预案》中对投资者承诺,公司拟以 2015 年6 月 30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20 股。复盘当日公司股价涨幅4.09%,收盘报价46.62元/股。公布半年度报告之际,东方网络食言称:“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且董事会也未对利润分配议案进行重新审议。8月31日,公司再度发布公告,称中期报告未能按期完成审计,故上诉《预案》无法实施。董事长彭朋再度对年终的分配预案进行了承诺。承诺称,上市公司将于 2015 年年度报告时,按照不低于每 10 股转增20 股的分配比例,重新提出分配预案。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谴责称:“上市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审慎作出并严格履行承诺,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分配承诺未兑现误导了投资者对上司公司的预期,引起了市场的关注和质疑。”

  资本市场近期不乏高送转方案未实施而遭交易所处罚的案例,近期锐奇股份(300126.SZ)董事长因自推自否高送转方案而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锐奇股份董事长吴明厅提议中期“10转15”的分配方案,在9月初的股东大会表决中,中小股东均赞成的情况下,前两大股东投出了反对票,第一大股东即吴明厅本人。

  深交所表示,“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既是上市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有力保障。深交所将继续对失信背信行为进行严格监管。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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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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