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为加强监督、推进作风建设,基层许多单位都聘请了作风建设监督员。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聘请监督员,只是给监督员发张聘书、搞个仪式走个过场;有的逢会必讲聘请了多少名监督员,却只字不提如何开展监督工作、解决了哪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的单位消极对待监督员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建议批评,不调查、不研究,甚至不回复,遑论整改和提升。上述种种做法,影响了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助长了形式主义,对工作开展也毫无益处。
“聘”是手段,“用”才是目的。聘而不用,还不如不聘。要真正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各单位首先要进一步端正态度,主动接受监督,不能止步于发聘书、做样子,应付了事。二要为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基层群众对本单位作风建设的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改正不足。此外,监督员也要“在其位谋其政”,增强监督的主动性,要善于监督、敢于监督,不惧“揭短”、“挑刺”。(陆红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