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11月28日电 (崔琳)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28日晚对外披露,针对“11·24”甘肃陇南市西和县陇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尾砂泄漏事件,甘肃官方要求当地分管领导和专门部门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处置,及时加强与下游相关地区的沟通;责成陇南要集中力量,尽最大努力把事故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将对事故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陇南市政府通报称,2015年11月24日上午9时,陇南市西和县陇星锑业公司崖湾山青尾矿库二号溢流井隔板破损出现漏沙。经初步勘查,约3000立方米尾沙溢出,经太石河流入西汉水。28日3时,相关部门通过对甘陕交界西汉水建村断面水质釆样分析,特征污染物锑检出超标(0.098㎎/L,超标18.6倍),污染河流已经进入陕西省境内。
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同志做出重要批示。环保部翟青副部长11月27日赶赴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召开甘肃、陕西、四川省政府有关领导参加的事件调查处置工作会议,实地查看陕甘两省沿线污染水域治理情况,要求甘肃省加强污染源治理,加大污染水体监测频次和密度,防范污染影响危害沿线群众安全健康。
同时,还要求加强信息发布,主动与陕西、四川两省沟通情况。加大核查和问责力度,启动责任追究工作。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尾矿库安全隐患摸底排查。
据此,甘肃官方强调要在环保部的指挥下,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把防范河水污染危害沿线群众的安全健康作为首要任务,依法依规处置,及时报告情况,发布监测信息。
此外,甘肃省及时启动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二级响应,并在陇南市成县成立现场指挥部,组建了源头堵截、数据监测和污染物处置、新闻和综合信息组等4个专项工作组,省市联动、现场指挥。
目前,陇南市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提出了封堵尾矿的施工方案,组织市县乡村干部和干部群众1.4万多人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修筑拦水坝46个,出动大型机械98台,及时开展了尾矿上游溪流外排、河道滩涂遗留尾砂处理等工作,对尾矿涵洞出水进行围堰,对太石河沿河3县投放絮凝剂40吨、石灰400吨,沿河设置了14个监测点位,对出省断面每小时监测1次,及时掌握水质动态,对西汉水下游沿河群众用水安全进行了排查预警,由于该河段无居民集中式取水点,目前暂未影响沿线居民饮水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