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澳门CEPA服务贸易协议》签署 两地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
中新社澳门11月28日电 (记者 王国安)《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28日在澳门签署。这标志着内地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
澳门特区代理行政长官、经济财政司司长梁维特和国家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共同签署了《协议》。澳门中联办副主任姚坚、外交部驻澳门公署副特派员潘云东等出席见证。
根据《协议》,由明年6月1日起,内地对澳门服务贸易的开放部门多达153个,占世贸组织服务贸易分类标准的95.6%。按照世贸组织标准,已达致两地服务贸易自由化,完成了国家提出的“十二五”规划末期内地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目标。
据了解,《协议》中实行国民待遇的服务领域有62个,其中新开放服务领域4个,包括兽医服务、客运服务、公路运输的支持服务及体育服务。澳门服务提供者可通过商业存在的形式进入内地市场,享受与内地企业同样的市场准入条件。
2014年,广东省“先行先试”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在此基础上,《协议》的开放力度更大、水平更高。《协议》以负面清单保留的限制性措施较“广东协议”减少12项至120项,其中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的有28项,包括法律服务、会计服务、建筑专业服务、兽医服务、分销服务、教育服务、保险服务、银行服务、社会服务及货运代理服务等。可大致归纳为:扩大地域范围、新增开放经营范围、简化审批手续及放宽股本比例。
《协议》引入最惠待遇条款,明确内地与其它国家和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若优于《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措施的,也会延伸至澳门,以保证澳门通过《协议》继续享受内地最优惠的开放措施。
内地与澳门CEPA于2003年签署,自2004年起全面实施至今,通过签订多份补充协议,进一步加强内地与澳门的经贸关系,为两地实现全面服务贸易自由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中,“个人游”政策至今已扩展至49个城市,至今年10月,累计有7877万人次的内地旅客以“个人游”方式到访澳门,带动了澳门整体经济和各行各业的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