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三省(市)环保部门27日在京召开首次京津冀环境执法与环境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联席会议。这标志着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正式启动。
据介绍,联动工作机制包括5项工作制度:一是定期会商制度;二是联动执法制度,根据工作计划或需要,由三省(市)环保局(厅)定期或不定期统一人员调配、统一执法时间、统一执法重点开展联动执法;三是联合检查制度,三省(市)环境保护局(厅)每年各牵头组织1至2次联合检查行动,互相派遣执法人员到对方辖区开展联合检查;四是重点案件联合后督察制度,对同时涉及京津冀的重点环境违法案件联合进行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五是信息共享制度,相互共享本辖区环境监察执法信息。
联动执法主要针对四方面内容:一是排查与处置跨行政区区域、流域重污染企业及环境污染问题、环境违法案件或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二是排查与处置位于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内的排污企业;三是在国家重大活动保障、空气重污染、秸秆禁烧等特殊时期,联动排查与整治大气污染源;四是调查处理上级交办的重点案件。
本报北京11月27日电 (记者寇江泽)环境保护部27日通报,受污染排放和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自11月28日至12月1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可能出现空气重污染过程,主要影响京津冀中南部、山东西部和河南北部地区。
针对此次空气重污染过程,环境保护部做出紧急部署,要求相关省(市)根据预报情况,密切关注污染形势,提前做好空气重污染应对准备工作,必要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记者余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