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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厅长力荐“导师制” 两岸教育人士同点赞
2015-11-27 21:20:00
 

  中新网南京11月27日电 (盛捷)“建立导师制度,发挥导师制度的优势,关注学生的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个学生的优势潜能,”27日,在首届苏台基础教育论坛上,江苏教育厅长沈健如是说。“导师制”也被两岸教育人士点赞,并表示加强对学生发展的规划指导很是必要。

  对于“导师制”,沈健认为,中小学可以试点打破年级制、班主任制,实行单元制和导师制,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导师,导师也根据自己的能力、学科专长选择适合的学生。

  “学校可从高校和科研院所特聘知名教授担任‘学术导师’,根据学生的特点、专长,帮助学生制订个人发展计划,为学生的专业志趣成长提供有利条件”,沈健解释道。

  建立“导师制”是沈健在其主旨演讲中所建议的,继而,“导师制”也成了当天两岸教育人士热议的话题之一。

  “如果说能够适性扬才,适合学生兴趣方向并把学生的才能发挥出来,这样的效果会发扬光大。”台湾教育大学系统总校长吴清基对沈健的想法尤为同意,他介绍,在台湾地区,除了班级的课任老师之外,还有辅导老师,辅导老师强调特殊教育,对孩子的性向、兴趣能力等方面都会做量表去了解并去辅导,以此作为学生的升学辅导的依据。

  锡山高级中学校长唐江澎此前被抽调参加教育部的新高中课程方案的修订,他也是专家组的核心成员之一。在谈及“导师制”的时候,他直接讲起了在国内实行“导师制”的必要性,“在未来即将推行的高中课改关于选课走班制度,有了认定后,才能去选课,这就需要有一部分人站出来,他们不仅仅是承担着行政管理的责能,更兼有对学生发展路径的指导,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导师制。”

  “班主任制和导师制应该是并存的,而不是替代。”唐江澎坚持这样的观点,他觉得,班主任首先要将自己的角色转变成导师的职能,各科学科的任课老师都可以兼做,同样学校也要有专门部门承担发展指导的老师,当然,他们学校现在也是这么做的。

  除了“导师制”外,两岸教育人士还对确立人生目标与规划生涯路径、职业性格类型与大学专业选择、学业发展与选课指导、心理辅导与阳光心态等四个议题进行了讨论。

  当天,两岸38所学校还达成了合作交流的意向,正如两岸教育人士所说的,两岸同文同种,中华文化具有持之以恒的强大生命力,希望共同努力为中华文化发展来扎根。(完)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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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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