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职校学生小张因弄坏同学手机后无力赔偿,半夜勒脖抢劫“散酒”回家的年近30岁少妇,听到被害人哀求,又起色心先强奸被害人,再抢劫手机。昨天,普陀区法院判处被告人小张有期徒刑2年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缺钱动起歪脑筋
一对来上海打工的夫妇为了节省开支,租住在某小区两楼层间的小屋里,由于房屋过小,住不下3人,夫妇俩为还在职校上学的16岁儿子小张租了间隔栋楼内相仿的小屋。虽然父母与儿子没有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夫妻二人对儿子的管教甚严,父亲在儿子住处安装摄像探头,以监控其生活起居,母亲为防止儿子“学坏”,每周仅给他100元生活费。前段时间,小张在学校弄坏了同学的手机后一直无力赔偿,就想“想办法弄点钱”。
听见哀求起色心
今年8月26日凌晨3时多,暑期在饭店打工的小张,下班后正往家里走。刚进小区门,小张就看到喝醉了酒的少妇阿凤在小区醉步徘徊,他心生歹念,将阿凤设为抢劫“目标”,从身后勒住阿凤的脖子。阿凤不敢大声求救,苦苦哀求说:“求求你别伤害我,我什么都答应你!”一听此话,小张又起了劫色的念头。拉着阿凤去了自己的住处。进门后,他先把父亲安装的探头转向墙壁,随后强奸了阿凤。阿凤虽有挣扎,却不敢大声呼救。
抢得手机逃回家
小张没有忘记这次“行动”劫财的目的。发泄后,他翻动起阿凤的包,看看有什么现金和值钱的东西,被阿凤一把抢回。阿凤开门下楼,谁知小张一路跟随。
在阿凤居住的大楼底下,小张抢走她的手机逃跑。回到家不久,有人敲他房门,惊慌失措的小张连忙把抢来的手机扔向窗外。原来,阿凤向自己的房东诉说了刚才的经历,房东带着几个人找到了小张的住处。没多久,小张父母也赶来了。
普陀区法院少年庭不公开审理了小张强奸、抢劫一案,鉴于小张实施犯罪时尚未成年,且事后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小张父母多次向阿凤道歉并赔偿2万元,取得了阿凤的谅解,遂作出了上述判决。(记者 江跃中 通讯员 贺天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