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亲家黄百禄,因涉嫌掏空金棠公司,遭台中地检署依背信等罪嫌将一行4人起诉。(台湾《中时电子报》系资料照片)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的亲家黄百禄,在担任金棠公司管理部协理时,以金棠公司承做净水场等工程需要资金为由,向巨众公司总裁叶信村借款,陆续从巨众旗下的“大台中互助会”借款30亿多元(新台币,下同)。为偿还借款,黄与公司财务经理郭文村指示公司会计,以设备款等不实名义开出2亿多元支票,转入“互助会”账户。台中地检署今天(26日)依背信等罪嫌将黄、叶等4人起诉。
起诉指出,黄百禄、郭文村在2003年间,以金棠公司承做台湾自来水公司“拷潭及翁净水场增设高级净水处理设备工程”、“台湾丝织开发公司云林丝织专业区水处理设施建造案”等工程亟需资金为由,向巨众公司总裁叶信村洽谈借款。
双方商定,循巨众旗下的“大台中互助会”的借款程序借款,由金棠公司负责人郭兴中加入“互助会”,再以会员名义申请借款,黄则担任实际借款人,并以郭、黄名下的金棠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担保。至2004年4月底,累计向“互助会”借款30亿多元。
金棠公司为解决财务困境,2004年5、6月间办理现金增资,叶以人头认股6000万股,成为金棠的隐名股东,并实际介入经营。来年郭与黄发生纠纷,黄将金棠公司的银行账户印鉴章交由叶掌管,巨众正式入主金棠,取得经营权,叶成为金棠的实际负责人。
黄为偿还他个人向“大台中互助会”借款的利息,与叶、郭在明知金棠公司实际上并未取得菲律宾净水设备工程的情况下,于2014年7月间,由黄、郭指示金棠公司会计,以“预付菲律宾设备款”、“业务需要”等不实事项之由开出支票共2亿多元,辗转汇入“大台中互助会”账户。经金棠公司提告,台中市调处对此案展开侦办。(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