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中国商务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中新网11月25日电 香港文汇报25日文章称,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和中国内地“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对外经贸合作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和要求越来越高,也越来越多。尤其是沿线涉及60多个国家和地区,政治体制、历史文化各有不同,法律体系更存在较大差异,对经济合作和涉外投资带来新的风险,也为两岸四地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文章摘编如下:
目前,中国内地已经从净出口国变为资本输出大国,每年对外投资额达一千多亿美元。不过,由于缺乏经验和法律风险意识,部分对外投资往往遭遇不同政治法律风险而导致亏损严重。总体上,中国内地法律服务业的发展还跟不上对外投资经贸合作需要,法律风险和由此造成的损失构成对外投资合作的重大障碍。
加强两岸四地法律服务业合作
由于缺乏经验,中国对外投资过程中的法律服务业务,较多被欧美及西方律所垄断,内地律所更多是做低端业务。而两岸四地加强法律服务业的合作,则能弥补这方面的不足。香港既是世界性的金融、航运、贸易物流中心,跨境人民币结算等中心,也是“一带一路”沿线重要据点,更是地区商务争议解决中心。
香港律师熟悉国际法律、惯例,具有处理国际投资和商事争议的专业素质,和丰富的跨境服务经验。香港还具有丰富的金融、工程、财会与管理专才,与法律服务人才相配合,对中西方文化差异的了解和敏感,有利于从事涉外商务谈判、合同起草与项目管理。香港的仲裁法律完善,仲裁机构与仲裁员数量众多,仲裁服务质量好,竞争性强,仲裁裁决能够在150个国家和地区执行。
香港法律服务业完全可以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契机,为中外经济合作提供专业、多元化的法律服务,把香港打造为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和争议仲裁中心,并进一步提升香港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地位。
澳门与内地地缘相连,交通便利,经贸文化和人员往来十分频繁,内地与澳门司法合作顺利。由于历史、文化、语言和人脉关系等因素,澳门同葡萄牙语国家保持了传统的广泛联系,在中国对外经贸交流史上,澳门一直担当了联系中国与葡语国家间的重要角色。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中,有一些国家以葡语为官方语言,澳门特区可以作为双方经贸合作桥梁,发挥重要作用。
澳门律师虽然人数不多,但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特别是在葡语国家投资建设法律服务中,具有独特优势和业务发展空间。在澳门发展中国与葡语国家商事纠纷仲裁、调处中心也不是没有可能。
台湾地区向来以外向型经济为主,台湾律师在对外市场拓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服务于外向型经济的经验和优势。不少台湾律师都拥有美、德、日等国留学背景,具有丰富的外国法律知识。
近年来台湾律师数量增加较快,竞争日趋激烈,“一带一路”建设无疑给台湾法律服务业的外向拓展带来新的机遇。内地与港澳台地区法律服务业有必要加强合作,优势互补,才能充分利用内地资金、产能和技术大规模走出国门的机会发展业务,并在与欧美律所的竞争中取得一定优势。
拓展及深化各类合作形式
目前,内地与港澳地区不断拓展更紧密经贸关系,在此框架下已经发展了在内地设置代表处、两地律所联营、聘用对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等不同合作形式,未来还可以继续探讨在现有联营基础上,进一步放开联营所自主聘用律师,放宽合伙联营准入条件和出资比例,两地律所相互并购、互派法律顾问,放宽取得内地执业资格的港澳律师在内地承办代理民事诉讼案件范围等等。
在两岸法律服务方面,也可探索除设立分支机构之外的其他合作形式,台湾方面适度放宽对大陆投资限制、加速自由经济示范区建设是克服两岸投资贸易失衡状态、更好融入地区经济、促进两岸法律服务合作的良方。港澳台与内地尤其可以利用上海浦东、广东南沙、珠海横琴、深圳前海、福建平潭等经济自贸区,尝试推动扩大不同法律业务合作方式,取得经验后再加推广。
“一路一带”乃是人类历史上少有的伟大经济工程,其所展现的政治、安全、文化意义更是旷古未见,思之令人激动不已。港澳台和内地法律界应以历史责任感、使命感,努力投身这一伟大事业。除了加强港澳台与内地相互之间的法律交流合作,还应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制度研究,加强与这些国家法律界的交往合作,在法学教育、人才培养上加大力度。
港台法律界尤有必要克服对发展中国家居高临下的制度优越感,克服对民主、自由的教条思维,以中国文化的人文情怀和包容精神,以法律人崇尚正义、排忧解难的品德和素质,为全社会的和平正义事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尹宝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