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的出台,引发全社会对于“生还是不生”话题的广泛讨论。11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在介绍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有关情况时表示,当前多数群众希望能够生育两个孩子,据调查,20~44岁已婚人群平均理想子女数是1.93个,其中农村是2.1个左右,城镇是1.8个左右,还有80%的人希望有儿有女。因此,实施全面二孩政策,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群众的生育意愿。
然而,记者通过采访发现,职业女性在想生二孩的同时却遭遇了求职难和晋升槛的阻碍。在生二孩和拼事业间该如何抉择,成为令很多职业女性感到头疼的问题。
处境尴尬的职业女性
“打算生二孩吗?”正在找工作的育龄女性面试时总会被问到这个问题,梁思雨就是其中之一。在此前就职的私企做到项目经理的梁思雨刚满30岁,打算趁着“金九银十”的黄金跳槽期谋求更大的发展平台,而几家用人单位在了解到她已育有一个3岁的女儿并希望儿女双全时,均表示要再“考虑考虑”。
“生一个孩子至少有3年时间不能专心工作,何况已经有个小孩需要照顾。”某企业专门负责招聘的刘虹身为职业女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如今的职场女性处境十分不易”,但从用人单位的角度出发,打算生二孩的女员工确实会“增加企业的用人成本”。
除了求职受阻,很多处于晋升期的职场女性也进退两难。
“没时间没精力也不敢生。”今年38岁的罗圭归在一家国有企业从事财务工作,全面放开二孩的消息并没有让她感到高兴。罗圭归告诉记者,自己正处于竞争晋升的关键时期,“这时候生二孩等于自断前程,但如果不生,以后年龄就大了”。对此,罗圭归和参与竞争的女同事们都犹豫不决,生育二孩不但会错失晋升机会,还有可能使“一个萝卜一个坑”的财务岗位被人替代。
生还是升?对于罗圭归们确实是个难题。
完善生育保险政策
“这反映出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与女性生育成本非社会化的矛盾。生二孩对职业女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职业生涯中断、生育影响收入等方面,应该通过落实生育保险政策对职业女性的生育权予以保障。”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社会保障系主任仇雨临在接受《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据仇雨临介绍,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女性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仇雨临指出,旨在保障女职工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的生育保险,在现实生活中仍存在覆盖面不足、待遇水平过低等问题。
这一观点也得到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教授陈红的认同。陈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针对生育保险问题建议,应加快生育保险立法,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提高参保率,实现全面覆盖的生育保障目标,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生育保障制度。同时,应提高生育保障待遇水平,建立健全费用分担机制,加大政府财政的投入力度,减轻生育对女性的职业影响,促进女性就业与职业发展。
针对生育二孩,仇雨临认为,生育保险还将面临新的问题:现有的社保费率可否支撑两次生育补偿?如果女职工因生育中断就业,可能还会影响缴费年限、影响养老金收入等。对此,仇雨临建议,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涉及生育保险的社保政策也应做出相应调整,国家应建立统一的生育保障体系,通过实现生育保险的全覆盖,保障职业女性的生育权和用人单位在招用女员工时的利益平衡。
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除了生育保险,还应改善职业女性的生育环境使其能够生二孩。”在陈红看来,我国现有的男性有15天育儿假等政策并没有得到落实,“生孩子是女性的事”这一传统观念并未得到有效扭转,生育子女对女性职业生涯造成的影响远远大于男性。
长期从事女性研究的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部助理研究员孙百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认为,传统观念的打破有赖于社会环境的改变,比如想先拼事业后生育的女性是否能够得到家庭的理解;想先生育等孩子上学后再重返职场的女性是否能够不受阻碍;想同时兼顾二者的女性是否能得到家庭的支持和职场的平等对待,这些对于职业女性生育二孩都十分重要。
“要落实全面二孩政策,应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陈红认为,这需要建立统一的男性育儿假制度,宣传和倡导男女兼顾事业与家庭,为男性与女性共同承担家庭养育责任提供制度保障,并检查“育儿休假”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减轻女性因生育对其职业发展造成的影响,进而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性别歧视。
“生育权利得到保障还不够,带薪产假、职务保留、男性同等时间的带薪产假、与男性平等的晋升机会等,这些都是有待保障的领域。”在孙百卉看来,为女性营造良好的生育环境也是保证其职业生涯延续的重要因素,国家应出台相应保护措施,给企业一些资助和鼓励,使职业女性不至于因生育被公司强制开除。
此外,“充实和完善保育设施,以社区为中心支持妇女工作与家庭兼顾,解决孩子入托、入学难的问题也有利于职业女性生育后能够尽快回归工作。”陈红说。(■本报记者 甘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