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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 引导公众维护家庭关系
2015-11-19 16:19:43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吴倩):夫妻离婚纠纷、老人赡养纠纷、子女抚养纠纷是法院受理的婚姻家庭类民事案件主要类型。针对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增多态势,最高人民法院19日发布30起典型案例,意在通过有关案例的典型意义引导公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切实维护家庭关系的和睦与稳定。

  统计显示,2013年至今不到3年时间里,全国法院审结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达到400万件。此次发布的3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主要选自北京、山东、河南三地。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升英副院长介绍,与过去相比,现在家事纠纷案件的复杂程度明显增加,“以离婚案件为例,过去离婚案件主要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那时财产分割较为简单,主要是房屋。现在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公民通过多种合法途径获得了大量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因家庭财产构成复杂、确认困难、不易分割,导致案件复杂程度提高。此外,离婚案件中的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再婚后的离婚纠纷等日渐增多,矛盾尖锐,给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离婚后发现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早已出轨是否可请求出轨者支付精神赔偿?从此次发布的周某诉张某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中可以找到答案。2003年周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一子。2013年7月,张某提起与周某离婚诉讼,经法院调解后双方自愿离婚。离婚后,周某发现张某早已出轨并与某女在2013年5月生育一女。周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介绍此案时表示,法院审理后,依法支持了无过错方周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要求,“对婚姻不忠实,是难以容忍的不诚信,它不仅破坏了夫妻关系,拆散了家庭,也伤及无辜的子女,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因此,在离婚后发现被告的婚姻存续期间的出轨行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以彰显法律的公正和道德力量。”

  当前,家庭暴力问题仍是离婚案件的主要诱因,以殴打、残害等手段给家庭成员身体、精神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家庭的稳定。此次发布的案例中,王某诉江某离婚案就是由于江某酗酒后经常对原告王某拳脚相加,王某因此提起离婚诉讼。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朱春涛庭长表示,本案是典型的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案件,法院依法支持无过错方的离婚请求和赔偿请求,对于家庭暴力这种违反法律和道德的行为明确说“不”,“涉家暴案件大多矛盾激烈、调解率低、最终离异率高。我国婚姻法明确禁止家庭暴力,规定配偶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正在全国人大审议中的《反家暴法》也通过规定了一系列制度安排,来保护家庭中的弱势群体,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遏制。”

  据了解,为有效遏制家庭暴力,中国多地法院已探索实行家庭暴力“禁止令”,联合公安、妇联等机构,开展家庭暴力审查认定、人身保护令的发布、执行工作,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切实保障家暴受害者的人身安全。

  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有多起涉及老人与子女的赡养纠纷。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76岁的贾某因儿子刘某不问自己病情,不分担医疗费用而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依法支持贾某要儿子刘某支付赡养费、医疗费等诉求。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表示,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遇到类似问题的当事人应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赡养老人、回报养育之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积极扶助。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医疗费的权利。”

  对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变更抚养关系等问题,此次发布的案例显示,法院在审理时会以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子女利益为原则,依法支持有关诉求。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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