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经过对餐饮业进行第一轮走访排查发现,全市四家餐饮商违法销售河豚鱼,其中查处市区三家、岚山区一家,共查封干、鲜河豚以及河豚制品100多件。本次查封的河豚品种主要为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
17日上午10点,记者跟随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工作人员来到菏泽路一家饭店,该饭店一楼大厅鱼缸里,共养着20多条河豚,走廊里放着“长江三鲜”的招牌来吸引顾客。见有人前来检查,饭店负责人表示,店里售卖的河豚是人工饲养的,因为经过人工培育,毒性已经大大降低。在随后走访的饭店里记者还发现有加工处理过的河豚鱼,其中有些经过晾晒已成半干。
记者随机采访了店里的一些顾客,顾客都表示知道河豚有毒,部分顾客表示不敢吃,但不少顾客却称,只要处理好了应没啥问题。一位于姓顾客称,他在省内多个地方都吃到过河豚,一般都是养殖的,觉得没啥事。
稽查人员对此介绍,河豚、鲥鱼和刀鱼并称为“长江三鲜”,虽然河豚丰腴鲜美,但如处理不当,河豚毒素容易致命。河豚鱼含有河豚毒素,为自然界毒性最强的非蛋白物质之一。有些市民对养殖河豚存在认识错误,以为养殖河豚绝对安全,其实河豚在不同条件下会产生不同的毒素,例如在运输中环境变化、河豚的加工等,都可以让河豚在体内产生毒素。希望大家不要冒险食用。 (记者 彭彦伟 实习生 杨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