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8日电 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答记者问时表示,国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天然气供应,及时疏导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释放降价红利。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并由现行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低后的门站价格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自2016年11月20日起允许上浮。
负责人介绍称,方案出台后,国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天然气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一是千方百计保障市场供应。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将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保障天然气市场稳定供应。二是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要求各地及时疏导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释放降价红利。鼓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在完善监管规则的基础上,先行先试放开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三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增设环节、强制服务等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以及串通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