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市场化法制化
夯实股市“造血功能”
■朱宝琛
根据证监会此前表态,将有10家企业会在11月20日左右刊登招股意向书。同时,18日,将有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接受发审委审核。
新股发行的脚步越来越近了,这是情理之中的事情。目前,市场已经逐步企稳,重启IPO的条件已经成熟。从长期来看,IPO重启恢复了资本市场的造血功能,有利于增加市场活力,增强市场功能,积极稳定、修复和建设市场,促进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高层就资本市场频频发声。业界认为,这释放出了多重信号: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将会加速推进,从而实现“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目标。
从此次新股重启的情况来看,确实有所体现:证监会综合考虑市场各方面对于进一步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机制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围绕解决巨额资金打新、简化发行审核条件、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加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等事项,提出了进一步改革完善新股发行制度的政策措施。具体看,包括取消现行的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将申购时预先缴款改为确定配售数量后再进行缴款;突出发行审核重点,调整发行监管方式;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建立摊薄即期回报补偿机制,要求首发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填补回报措施等多个方面。
其实,监管层采取的一系列举措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出对投资者的保护。如为抑制“炒新”等行为,取消了现行的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目标就是化解因打新造成的长期矛盾,有效缓解新股巨额资金申购对货币市场进而对二级市场带来的扰动,从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另外,取消预缴款制度也是国际市场上通常采用的惯例,我们采用这一制度,这也就使得A股IPO与国际市场得到了进一步的接轨。
更为重要的一点是,IPO开闸后,市场才有源源不断的“活水”进入,让投资者有更多选择。当然,这些“活水”,必须是货真价实、信息披露真实的企业。
本次完善新股发行制度,继续坚持了市场化、法制化取向,本着解决新股发行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推出的一系列举措,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朝着股票注册制改革的方向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可以预期,随着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以及未来注册制的正式推出,本轮新股发行制度的市场化、法制化导向,让股市“造血功能”的基础更为夯实,将为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良性发展创造新的机遇与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