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下达批复文件,同意实施《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第二批试点方案》。第二批试点涉及安丘市、临朐县、昌乐县、邹城市等10个县(市、区)41个移民村,其中,11818户共34593名生产生活困难的农村移民被列为帮扶对象。中央对帮扶对象按人均1.5万元的标准进行建房补助。
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省发改委同财政厅、水利厅、国土厅、住建厅等部门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第二批试点方案》,经省政府同意,上报国家发改委等5部委审核并获得通过。按照国家下放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工作审批事项的有关要求,11月11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第二批试点方案的批复》。
第二批试点涉及安丘市、临朐县、昌乐县、邹城市等10个县(市、区)41个移民村,其中,11818户共34593名生产生活困难的农村移民被列为帮扶对象。中央对帮扶对象按人均1.5万元的标准进行建房补助,共补助我省资金51889.5万元。
省里视各试点进展情况给予一定补助,统筹用于住房建设、设施配套、产业扶持和教育培训。其余资金由市、县(市、区)统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