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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城阳:提前介入破解侦查难题
2015-11-16 10:32:00
 

  “这起案件能确定犯罪嫌疑人到底是谁,多亏听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在对一起抢劫犯罪案件侦查时及时听取检察官关于证据方面的建议,顺利破解了办案难题。经城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城阳区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万佟佟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不得假释。

  今年5月25日,杨某在城阳区一小区被人抢走了一部苹果手机。城阳公安分局接警后,迅速展开侦查,证实手机于案发当日被一曲姓男子激活。杨某辨认称曲某就是实施抢劫的人。但传唤曲某后,曲某却坚称手机并非抢劫所得,是朋友万佟佟给的。万佟佟对抢劫也矢口否认。

  案件查办陷入僵局。城阳公安分局根据与检察机关会签的《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暂行规定》,向城阳区检察院提出了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的申请。

  城阳区检察院随即派员参与了该案的讨论,向侦查机关提出了证据收集建议:通过向证人核实二人是否有作案时间;核实二人在案发时的手机轨迹和通话情况;通过调取乘车记录,排除时间上的矛盾点等。

  结合检察官详细列举的补充侦查清单,公安干警重新调整了办案思路,及时补充完善了证据。后侦查机关仅用了一周时间,就查清了本案基本事实,证明被害人的辨认系误认,抢劫确系万佟佟所为,避免了一起错案的发生。 (记者程振楠/王海声)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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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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