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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拱墅区管委会副主任以权谋房 被判14年
2015-11-14 09:54:00
 

  被判有期徒刑14年

  杭州拱墅区、江干区公布省巡视组

  巡视后整改落实情况

  管委会副主任以权谋房

  被判有期徒刑14年

  杭州拱墅区、江干区公布省巡视组

  巡视后整改落实情况

  □通讯员 季轩 记者 魏皓奋

  早报讯 今年上半年,省委巡视组对杭州拱墅区、江干区进行了巡视,并于8月反馈了巡视意见。昨天,杭州市纪委廉政网将该两区的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以权谋房,被判有期徒刑14年

  拱墅区科技工业区管委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张军利用职务之便,以骗取、侵吞手段非法占有房屋2套,共计面积148.55平方米,多次收受他人贿赂90990元。2015年7月14日,被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

  2015年4月以来,拱墅区进一步立案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出让、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领域案件5件。其中,严肃查处了区住建局原调研员谭招土、建管科原科长马伟荣等一批典型的以权谋房、以房谋私案件。

  并对近年来辖区范围内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利益输送等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共排查出线索40条,全部进行了分类处置。

  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及的拱墅区上塘街道八丈井经合社原党总支书记兼董事长严成忠案,已于2015年4月结案,严成忠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拱墅区紧盯社区(经合社)留用地开发、征地拆迁、招商引资、工程建设、资金出借、集体资产处置等重点环节,2010年以来还先后查处了祥符街道庆隆社区原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叶庆案,康桥街道谢村原党委书记兼经合社主任卜华钢案,庆隆经合社原党支部副书记、副董事长沈林海案和庆隆社区党总支原副书记兼主任徐小发案等其他4起典型案件。

  征地拆迁领域,违法乱纪问题突出

  江干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处了江干国土分局征迁科原科长姚敏、采荷街道原副书记周建明、区农居建管中心原副主任朱永鸣、江干国土分局第一管理所原工作人员汪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案件,国土分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严受纪律处分。

  今年年初,江干区对810重点项目、城建城管、信访积案化解等重难点工作进行项目化管理,由区四套班子领导带头领办、明确责任,同时,将执行力不强等典型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抄告单的形式抄告分管及联系区领导,发出抄告单38份,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并强化督查推动。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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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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