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台州11月12日电(记者 谢盼盼 通讯员 金峰)有道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邹某等四人却不以合法途径讨要债务,不仅对债务人前妻的房门泼红漆,更将债务人非法拘禁数小时。12日,记者从浙江台州玉环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判决邹某四人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到一年不等。
2014年11月份左右,邹某以2分利息借给相识的陶某36万元。然而,到了12月份,陶某不仅36万的本金还不出,连利息都没给邹某。当月底,邹某在数次打电话给陶某被拒接之后,指派朱某等二人前往陶某的前妻杨某家门口喷漆讨债。
喷漆之后,见陶某仍不接电话,邹某火了。2015年1月5日上午8时许,邹某等人在陶某家楼下,经过数日蹲守,将出现的陶某带上车。期间邹某等人要求陶某联系其前妻杨某还钱。当晚,邹某等人在某棋牌室轮流看管陶某,并与之后前来的杨某谈还钱一事。同日晚上12时许,陶某乘机逃跑,致此还钱一事谈崩。
陶某的逃跑让邹某终于彻底恼火。
1月21日中午12时许,邹某等人再次等到陶某出现,强行将其带上车开至山上,逼迫陶某还钱。陶某上次都逃跑了,这次当然也不肯。怒气爆发的邹某用膝盖蹬陶某的胸口致其受伤,同行的郑某举起石头威胁陶某。
陶某终于松口,答应偿还部分欠款并重新打借条。陶某被带至某棋牌室看管,并被要求联系杨某前来还钱。直到下午三点,杨某到来偿还部分欠款,陶某才到以离开。经法医鉴定,陶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15年3月16日,邹某等人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