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广东廉江市的8名犯罪嫌疑人,为谋取暴利,结伙流窜于广东、广西多地,在短短7个月内先后盗窃十多辆汽车。昨日,记者从湛江霞山区法院获悉,这起团伙盗窃案已于前日开庭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康运、黄廉炳、林荣钦等8人,于今年1月至7月案发落网时,流窜至广西玉林、博白、陆川和广东廉江等地,先后作案10多宗,盗窃十多辆汽车,并通过杨沅华、莫良厦等被告销赃。其中,被告人黄康运参与盗窃汽车14辆,价值651736元;被告人黄廉炳参与盗窃汽车10辆,价值43544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康运、黄廉炳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沅华、莫良厦、陈相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予以销售,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据指控,被告人黄康运曾被两次判刑;另一被告杨沅华也曾于2011年8月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属于在刑法执行完毕后五年内重新犯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悉,该案将择日判决。(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王丽华、徐钟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