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要求围绕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评价,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环境责任。
作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的一项改革举措,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试点,是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措施,对于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与发展观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不少领导干部都有这样一个认识误区:开发利用本地自然资源是一本万利的事——成本小,效益好,还容易出政绩。每逢招商引资,自然资源、生态资产都是一盘必不可少的“招牌菜”。就促进地方发展而言,在其他途径相对贫乏的情况下,对自然生态适度开发并无不可。但问题是不少地方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要么寅吃卯粮,过度开发;要么管理不善,私采滥挖;要么只重开采效益,忽视生态效益。带来的后果是,当地的社会、经济等虽有了一时的快速发展,但生态却被严重破坏,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也严重下降。
还有少数领导干部,为混政绩求升官,滥用职权,或掠夺式开采、利用自然资源,或随意上马不符合环保标准的项目,造成生态被永久性破坏。更有甚者,将地方自然资源贱卖,借机谋私利,全然不顾群众意见,造成自然资源利用无序、无度。如安徽省六安市原副市长权俊良,在任县委书记期间,违规干预铁矿价格评估、低价转让探矿权,造成国有矿权转让费损失5.2亿多元。群众利益受损之多、资源滥用之重,令人心痛。
深入思考,一个地区资源浪费,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多与地方官员的畸形政绩观、发展观相关。此前,我国自然环境保护没有与领导干部责任直接挂钩,环境问题无法有效追责、有力监督,环境处罚对领导干部也形不成威慑,致使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养成重经济、轻环保的畸形政绩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试点,无疑为环境乱象的发生,精准及时地套上了制度监管的笼子。对地方官员乱开滥采、以牺牲生态换取一时政绩,以碧水蓝天换取金山银山的做法给予有力遏制;对以往不把生态环境当回事儿,遗留下环境问题就“拍屁股走人”的错误观念给予纠偏;对各地可持续发展给予有力推动。
近年来,国家出台各项措施,向各类污染破坏环境现象挥出铁拳,也给党员领导干部发出警醒:对待生态保护,不再“无关紧要”、“事不关己”;出了环境问题,不能再“一走了之”。领导干部必须转变政绩观,将环境保护真正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切实担负起自身责任。(余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