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公安局、水利局、商务局,陇川县章凤镇党委、芒市镇芒核村村委会,因领导班子成员被纪律审查,给予摘牌处理。”笔者11月5日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了解到,该州5个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单位近日被取消资格。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和管理,今年7月,德宏州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开展廉政宣传教育阵地检查复核的通知》,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全州161个廉政宣传教育阵地(4个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5个廉政教育基地,152个省、州、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进行了检查复核。根据检查结果,决定对涉及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调整的6个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单位进行更名,对5个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单位给予摘牌。
此外,该州纪委还印发对廉政文化示范点更名和摘牌的通知,对廉政文化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明确对示范作用不明显、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不能长期坚持、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纪问题的示范点一律给予摘牌处理,2年内不准再次申报。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