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金道堂”非法集资案主犯一审被判无期
图为“金道堂”案法庭宣判现场法院供图摄
中新网呼和浩特11月5日电 (张瑾娴)5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回民区钱氏金道堂食品经销部(即金道堂)非法集资一案公开进行宣判,以犯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齐继伟、钱忠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时,法院以犯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慧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淑琴、刘双锁、杨仲黎、王桂梅、窦俊平、刘双城、刘玉桃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到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到四万元不等;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高利娟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王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在案查封、冻结、扣押的相关财物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