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县一小老板宁愿花钱旅游享受,也拒不支付工人工资,经遵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11月2日,该县法院一审判处该小老板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经查,小老板周某从事铝合金门窗及护栏安装工程。去年11月至今年3月期间,他在遵义县某房地产项目的铝合金门窗及护栏安装工程中,一直拖欠工人郑某的工资,仅向其支付基本生活费。今年4月,工程完工并与房开公司结算工程款后,周某仍然拒付郑某工资,共计近2万元,郑某多次讨要未果.更令人气愤的是,期间,周某还前往泰国、香港等地旅游。
今年5月,遵义县劳动监察大队受理郑某的投诉后,责令周某7天之内支付郑某工资,但周某仍置若罔闻,鉴于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遵义县劳动监察大队遂将该案移送遵义县公安局。法院审理查明,警方介入后,周某才支付了郑某的工资,但并不影响案件定性。(贵州都市报 陈坚 记者刘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