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定价景区的票价管理通知,要求在今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间,本市执行政府定价的景区一律不得出台新的上调门票方案。除此之外,市发改委还要求各景区在“五一”、“十一”等连续休假期间,不得制定高于景区原门票价格的临时票价。此次对于景区门票的几项管理规范,要求各景区必须于今日前整改到位,对屡查屡犯规的景区,将从重处罚,并降低该景区等级。
根据该通知,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间,本市执行政府定价的景区一律不得出台新的上调门票价格方案;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连续休假期间,不得制定高于景区原门票价格的临时门票价格,这是此次本市加强景区门票管理的一大重要内容。这也意味着,明年8月前,本市由政府定价的景区,不得上调门票价格。
除此之外,市发改委还要求,各景区的门票以及园中园在内的各类门票,都必须严格执行各项优惠政策,包括国家和本市关于未成年人、学生、现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信教群众等的各项票价优惠规定,要求各景区不得为了方便操作而缩减优惠范围,从而降低优惠标准。
对于景区联票价格的管理,此次通知也做出规范,要求各景区的联票价格必须低于各种门票价格相加的总和。此外要求,联票和普通门票应由游客自由选择,景区不得强行或变相强行销售联票,且出售门票时不得强制代收或捆绑销售保险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各景区票价的公示情况和透明度,一直饱受游客的关注。此次市发改委下发的通知再度强调,各景区必须按照规定在所有门票销售场所等醒目位置,公布票价及与门票相关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门票减免具体范围和标准,不得随意减少公示内容。
此次加强票价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求本市各景区于2015年11月5日前,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到位。本市各级价格检查部门也将加大对景区的检查力度,以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于景区价格违法屡查屡犯者,将被依法从重处罚,同时价格违法情况还将通报至旅游主管部门,降低该景区等级。本报讯(记者 林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