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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阻妹妹与领导恋爱 将领导扎伤称不后悔
2015-11-05 03:00:00
 

  为了阻止19岁的妹妹和32岁的单位领导姜某交往,在多次劝说无果后,小辉持刀将妹妹的男友姜某扎伤。昨天上午,小辉因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在通州区法院出庭受审。案发后,妹妹已经离家出走,而小辉在法庭表示,为了妹妹的幸福,他不后悔这样做。

  一家齐上阵劝分手

  昨天上午,小辉在通州法院出庭受审,但他挥刀保护的妹妹并没有现身。

  小辉称,今年7月份,他得知19岁的妹妹小玲(化名)与单位的领导姜某谈起恋爱,但当他得知领导的情况后,表示强烈反对。“他32岁,比我妹妹大太多,他们在一起不会幸福的,我觉得他根本不是认真的。”

  今年3月份,小辉才刚刚把妹妹带到北京来打工,他认为妹妹涉世未深,自己一定要照顾好妹妹,不能让妹妹被人欺负。

  为了了解姜某的情况,小辉开始找妹妹的同事打听姜某的为人,了解到姜某不仅离过婚,还曾经和别人说自己“只是玩玩”。护妹心切的小辉多次劝妹妹分手,但妹妹对姜某死心塌地。眼见自己劝不动妹妹,小辉把情况告诉了远在老家的父母,并特意让父母来北京劝说妹妹。

  8月1日,小辉和父母一起在家中劝小玲分手,但一家人劝了一天也无动于衷,这让小辉更迁怒于姜某。

  “老男友”露面被扎伤

  当晚8点多,姜某在接到小玲电话后,赶到小辉家,想见见小玲的父母。姜某的出现,让正在气头上的小辉更加怒火中烧。二人没说两句就撕扯起来,扭打过程中,小辉抄起家中的菜刀,一刀扎在姜某的肚子上。所幸姜某伤得并不重,后来在小玲的陪同下去就医。三天后,小辉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昨天的庭审中,小辉表示认罪。记者了解到,事后小辉的家人已经主动向姜某支付了八千元赔偿款。

  庭审结束后,法官经过评议,当庭宣判。小辉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庭后接受采访时,小辉向记者回忆起妹妹与自己的相处。“爸妈在外打工,从小就是我照顾她、疼她。”小辉称,妹妹很黏他,小时候被人欺负了总是他替妹妹出头。

  记者了解到,事发后,小玲已经离家出走,与哥哥主动断了联系。对于自己因冲动而犯下的罪行,小辉表示,自己并不后悔所做的一切,但是妹妹离家出走让他感到很伤心。“以后她的事我不管了,都交给我父母吧。”小辉说。

  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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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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