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江苏省新沂市委原副书记、无锡-新沂工业园党工委原书记兼管委会主任钟晓栋(副处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行贿犯罪一案,2015年11月3日,已由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钟晓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钟晓栋,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钟晓栋利用其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办事处主任、无锡-新沂工业园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