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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6月份已有2.6亿亩农民承包耕地明确承包经营权
2015-11-04 10:51:16
 

  国际在线消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5年11月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解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介绍《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央电视台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请教两位专家:第一,今年的《方案》中提出了5个关键领域和26项重大举措。其中第一项就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否意味着下一个阶段农村的改革中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基础的,下一阶段这项改革的重点和关键在哪儿?

  陈锡文:

  五个关键领域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放在首位,像你刚才说的,对整个农村经济体制来说带有基础性的意义和作用。中国农村实际上是一个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它的主体当然是农村集体经济,我们整个国土面积中大约45%、46%的面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其中包括18亿亩耕地、还有林地、草原和未利用土地,国土面积接近一半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因此,集体经济在农村经济体系中显然占有重要的地位。当然其他的还有国有林场、国有农场、供销合作社等等这样一些国有的或者其他所有制的经济,还有农民的个体私营经济、农民的合作经济等等,所以农村经济是复合型的。这里特别强调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的产权制度改革,并不是说对其他经济是忽视的,其实我们关于国有林场的改革、国有林区的改革、国有农垦的改革、供销社的改革这些文件都在陆续发出,也包括对于保障农村的个体私营经济等等,都是高度重视的。只不过是因为整个农村经济当中集体经济所占的比重很大,如果要说户口在农村的话,它关系到9亿多的农民的切身利益都跟农村集体经济的产权制度密切相关。

  按照这个《方案》的制定,大家能够看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涉及到三大方面:

  第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中的主体部分是耕地。我们根据第二次土地详查的结果,现有保有的耕地是20.2亿亩,其中大约有2亿亩是不太稳定的,比如它占了林地、草地或者是一些在江河湖泊的水位线以下,涨水了可能会淹掉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讲,耕地涉及到亿万农民。我们现在整个农村有2.3亿户农民承包了集体的土地。所以对于耕地制度这个产权制度怎么进一步清晰,这是当前我们面临很大的问题,在这之前中央已经发出了通知,各地也都在进行,就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这项工作到今年已经是试点第三年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进展很顺利。去年提出了在三个省实行全省性的试点,今年已经达到12个省的范围内开始进行,全国2200多个农业县市区,2200多个县级单位,每一个单位都有它的试点在推进。到今年6月份已经有2.6亿亩农民的承包耕地明确了它的承包经营权,并且有的开始发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把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稳定下来,明确它的用益物权的性质,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

  第二方面,农村的非资源性的经营性资产。用我们的话说,过去大家讲得比较多的像乡镇企业,现在更多包括像物业经济、物流经济占用了农村的土地,使用了农村集体经济的投资建立起来的。这一块应该说数量是很大的,几万亿元的资产,这一块资产过去确实在一些地方没有管好,被少数人控制,利益也没有让农民共享。这个《方案》中提出要通过股份合作制的改革方式,把集体的经营性资产通过一定的形式,让老百姓认可的方式,把它能够确权到每个家庭、每个农民身上。它的经营管理,农民要积极的参与,要知情,要有监督权,对经营收益,每一个拥有股份的集体组织成员都有分红的权利。

  第三方面,农村的非经营性的集体资产中,还包括一些幼儿园、小学校、卫生所,这些资产都是集体资产,但不是经营性的。

  在现在这个阶段《实施方案》里提出主要是提高它的效率,怎么更好地给农民提供公共服务。我们讲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是指这三个方面,其中土地问题还有比耕地内容更丰富的,包括怎么改革国家的征地制度,包括怎么改革农村的宅基地制度等等,在这个《方案》里都有涉及,而且已经在33个县级单位开展部署试点,去年就已经部署,目前这个试点正在推进之中。

  在土地制度改革中的有些内容和现行的法律制度是有冲突的,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这33个进行试点的地方可以在试点期,试点期是到2017年年底,在这个期限内对这个试点范围内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款暂时不实行,到试点结束就要对他的试点改革的成果进行评估,评估之后再确定到底是修改法律还是恢复原来的法律来实行,这些工作都在进行中。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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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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