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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因受贿罪一审获刑十二年
2015-11-03 10:58:00
 

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因受贿罪一审获刑十二年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对李崇禧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李崇禧有期徒刑十二年。此前,李崇禧被指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央视记者奚丹霓)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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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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