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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的“幸福感”应该是种什么东西?
2015-11-02 09:07:07
 

  近日,“2015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系列榜单在北京发布,成都、宁波、杭州、南京、西安、长春、长沙、苏州、上海、北京十座城市荣获“2015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荣誉称号。

  电影《求求你表扬我》中,著名演员范伟有一段经典台词:“幸福就是我饿了,看见别人手里头有个肉包子,那他就比我幸福;我冷了,看见别人穿了件厚棉袄,那他就比我幸福。”在物质匮乏的时代,幸福感来源于简单的生存需要得到满足,来自于比较差异下的精神慰藉;然而,在物质生活渐次丰盈的当下,幸福感有了更丰富也更复杂的内容。

  从心理学的角度上看,幸福是一种主观上的成就感,是心理预期与行为能力之间的一种平衡状态;心理预期过高,行为能力过弱,都会让我们的幸福感大打折扣——有些人名利双收,却依然不幸福;有些人身无长物,却生活得很快乐。

  只不过,幸福感除了心理上的主观感受,也应该包括一些约定俗成的客观成分,尤其是健全的社会支持和优质的公共服务。一项调查显示,当前人们获取社会支持最多的是家庭、朋友、同乡等传统社会关系,社区、企业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支持系统中,基本上处于“帮助较少”的水平。在经济市场化、人口流动化的当下,仅仅依靠家庭为核心的社会支持,难以支撑每个人的生活压力。因此,建设“幸福感城市”,需要形成多方合作、公众参与的社会支持网络,为弱势群体“保驾护航”。

  随着公众权利意识的觉醒,在涉及自身利益的公共领域,老百姓的神经更加敏感。不论是改善市民的交通出行,还是关爱老年人生活,抑或降低老百姓办证办事成本,加强公共服务,增进民生福祉,消弭那些可能使人们苦痛和烦恼的因素,通过切实的举措来提高老百姓在市场经济中的机遇和地位,通过社会保障来提升民众幸福感,正是“幸福感城市”建设的题中之义。

  幸福感是现代人对生活品质精益求精的追求,将所有调动人情感与心理的元素,都精确地嵌入其中。建设“幸福感城市”既需要公众内部的“自我救赎”,通过奋斗不断改善生存生态,塑造良好的心态;也需要外部的“保驾护航”,加强公共服务,健全社会支持。只有这样,城市才能让生活更美好,让老百姓生活得更加有品质。(杨朝清)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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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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