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妄!拟提拔副县级被县纪委“拿下”,公然打电话质问县纪委主要领导,要求“讨说法”。镇党委书记自导自演了一出联合对抗组织调查的闹剧。
坍台!福建省平和县山格镇从镇党委书记、镇长到镇人大主席、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以及已调离该镇的镇原党政班子成员等17名党政干部均已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其中5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违纪金额达1000万元。
“目前,山格镇原党委书记曾石辉等5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其他12名违纪人员正在接受组织审查。”2015年10月28日,福建省平和县纪委主要领导介绍说,山格镇的集体腐败窝案涉及17名党政干部、涉嫌违纪总金额达1000万元,所涉违纪人数之多、金额之大,令人触目惊心。
就在今年年初,曾石辉还在等着被提拔重用,做着“升官”的美梦。如今,等待他与其他违纪人员的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拟提拔被举报,联合他人对抗审查
2014年12月,平和县纪委收到上级转来的举报信。信中反映,山格镇党委书记曾石辉,收受长期在该镇承包工程的包工头林四省的巨额贿赂款。县纪委随即展开初核。
这时,正是曾石辉拟提拔副县级干部的关键节点。梦想着“加官晋爵”的他,浑然不知县纪委已对他进行初核。2015年1月22日,他还给县纪委主要领导发了一条“邀功”短信,称“我写了几点总结供您谈话参考”,并自夸“大局意识强,敢担当、责任心强;组织协调能力强,驾驭全局能力突出……”
尽管极力粉饰,曾石辉还是没摸到“副县”位子的边儿。
“听说这次我没上副县,是被你‘把关’下来的……”1月24日,县纪委主要领导接到了曾石辉打来的“质问”电话。
“准确地说,是你自己有问题。既然你打了电话,明天就到县纪委来把问题说清楚吧。”县纪委主要领导回应。
此时的曾石辉不仅不思悔悟,反而在电话那端喋喋不休:我是县委委员、镇党委书记,这些年,平和县纪委从没调查过我这一级的领导干部……
不仅狂妄“示威”,把之前县纪委领导多次提醒的“有问题尽快向组织说清楚”当成耳旁风,曾石辉还使出各种手段,对抗组织调查。
销毁证据,企图蒙混过关。2012年,曾石辉就任镇党委书记后打算换一辆彰显自己身份的“座驾”,便与镇长曾文旭合谋如何既能规避现行公车使用规定,又能坐上“豪车”,最终使出“障眼法”:将43.5万元公款转到镇水利站站长朱秋林私营的一家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购买一辆小轿车“借”给曾石辉使用,曾石辉则将自己原来的“座驾”给曾文旭使用;后来,他们为了表示感谢,又违规将镇政府两笔共计79万元的资金挪给该公司用于日常经营。因担心事情败露,今年春节期间,曾石辉与镇党委副书记陈建华、镇党委原副书记朱汉龙(发案时已调离)、朱秋林等人商议,将该公司的会计凭证销毁。
“退”回赃款,以求“金蝉脱壳”。早在2014年中秋节期间,听闻自己即将提拔,为扫清考察路上的障碍,曾石辉曾向林四省“退”过一笔45万元的钱,并对他说“为减少是非,这些借给我的钱,你先收回去”。2015年初,在知晓亲信、副镇长戴英明被县纪委带走后,曾石辉又找到包工头林四省,把近期收受的30多万元“退”给他。
曾石辉自以为早已下足了功夫,能“水过无痕”,不会被组织发现。殊不知,组织已初步掌握了他的一些违纪事实。
2015年3月16日,经报平和县委和漳州市纪委同意,平和县纪委决定对曾石辉实施纪律审查。
自毁前程堕深渊,缘起欲壑难填
经查,曾石辉在担任山格镇镇长和党委书记期间,先后利用职务便利,涉嫌贪污受贿200多万元。
对金钱欲望极强的曾石辉,见钱眼开、贪得无厌,大钱小钱都不放过。甚至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依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一步一步将自己推向深渊。
曾石辉可谓“生财有道”。据平和县纪委审查人员介绍,曾石辉的哥哥曾辉汉开了一家私营企业。为了让哥哥的公司做大做强,曾石辉竟然打起了财政资金的主意。2008年至2014年底,曾石辉在其任山格镇镇长和党委书记期间,先后利用职务便利,在镇政府并不需要集资款的情况下,让曾辉汉以及其他亲戚先后将1000多万元以“镇政府集资款”的名义打入镇政府账户,并由镇财政支付高额利息。仅此一项,就获取“利息”150多万元。
在曾石辉“关照”下,包工头林四省长期参与山格镇开发项目、道路建设、村建项目等各种工程建设,建设资金高达1亿多元,获利丰厚。近几年来,林四省多次向曾石辉致谢,或送10万、几十万的“红包”,或送高档烟酒,曾石辉均一一“笑纳”。
不仅如此,曾石辉还“省钱有方”:自己的工资不动,家庭开支由单位买单。他多次将私家车检修、购买衣服等个人消费拿到镇财务报销,镇政府财务几乎成为他的“提款机”。
上梁不正下梁歪,“土拨鼠”被一窝端
曾石辉不仅自己贪腐,对下属的腐败行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达到结成贪腐“共同体”、从而控制班子成员的目的。镇里一些干部也不避讳,效仿曾石辉的有之,伙同贪污受贿的有之,个个“会贪”、“敢贪”,肆无忌惮。
朱汉龙与下属把贪婪之手伸向其分管的领域共同贪污;陈建华则效仿曾石辉,利用分管后勤工作之便,多次将个人开支拿到镇财务冲账报销。
戴英明更是“雁过拔毛”。利用分管城建工作之便,他多次以“工作辛苦”为由,通过虚开餐票、汽油费发票等形式,套领所谓的土地、卫生巡查费用6万多元,分给曾石辉、曾文旭及其他有关人员各1万元,其余均揣入自己腰包。2012年平和县在该镇征集土地建设开发区,戴英明竟然从镇里补贴征地干部午餐的费用中,每桌(一桌10人)抽成10元,共获利2万元。戴英明还伙同镇人大主席蔡小勇,与承包镇“两违”拆除项目的包工头勾结,虚报拆除费用2万多元进行私分;伙同镇城建站长何开生、城建站工作人员张永安与清洁工人勾结,虚报工钱3万多元进行私分。
就这样,一个班子竟然自发形成了贪腐“圈子”,最终整体沦陷。(平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