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要立“太空法” 禁止游客乱丢垃圾破坏外星
[ 2007-11-06 08:02 ]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随着人类地外探索的脚步越走越远,越来越多的人希望到太空“潇洒走一回”。不过,太空虽然能挣脱地球引力的“牵绊”,但恐怕不能脱离无所不在的法律“五指山”。英国政府正在考虑制定“太空法”,对方兴未艾的太空旅游业进行规范。

***法律触角伸向太空

据英国《每日电讯报》11月5日报道,英国内阁已经启动了关于英国太空活动的立法。他们认为,随着英国维珍公司和其他公司纷纷向公众提供太空旅游服务,政府必须出台法规对该行业以及英国的“天外游客”进行管理。目前这项法案的具体内容仍在起草过程中,它将制定惩处措施,明文禁止乱丢太空垃圾以及对火星、月球等星球进行破坏活动,在太空发生的犯罪行为也将受到相应惩处。

其实,在太空旅游方面先行一步的美国也早就开始着手太空立法。美国航空航天局2002年公布了针对未来前往国际空间站旅游的审查条例,候选太空游客将按条例逐条接受审查。条例规定,在获准进入国际空间站前,候选太空游客过去和现在的品行必须接受审查,候选人犯有不良行为时的年龄和周围情况同时也将一并考虑。其中,罪犯、酗酒者、经常吸毒者、撒谎者以及名声不好的人物等都将被国际空间站拒于门外。此外,对于那些可能损害国际空间站或其它相关宇航机构公共形象的组织,其成员和赞助者都不能进入国际空间站。

***各国瞄准太空游市场

根据英国维珍公司的“维珍银河”计划,该公司正在研发的太空飞船二号将会在2009年运载至少200名游客进行首次试航,全程耗时2.5小时。旅客们需要花费10万英镑的价格体验90秒飞行速度为每小时2500公里的极速感觉,以及5分钟的失重感觉。他们还将有机会在距离地球表面130公里的位置上观测地球的表面和漆黑的太空。

除了英国,美国和俄罗斯的公司也早已盯上了太空游这块肥肉。早在1999年8月,美国的“太空冒险”公司和俄罗斯“空间联盟”公司就开始合作开发“太空游”项目。2001年4月,他们成功地将全球第一位自费太空旅行者、美国商人丹尼斯•蒂托送上国际空间站。迄今为止,“上过天”的5名大富豪都为自己短暂的行程支付了2000到2500万美元不等的巨额费用。

此外,总部设在西班牙的“银河套房酒店”公司则打算建造第一家“太空旅馆”,它共有22个房间,包括3间卧室。游客们在这里一天可看18次日出,80分钟便能绕地球一周,飘在宇宙中做美梦……这家旅馆预计在2012年开张,住宿三晚的费用约为400万美元,其中包括前往热带海岛进行8周“007式”太空营地训练的开销。

美国“太空冒险”公司在旅游项目上也不断推陈出新,2005年7月,该公司宣布了“月球旅游”计划。按照这个计划,游客将首先前往国际空间站,在站内停留一周之后再乘坐“联盟”飞船前往月球,在离月球100英里的轨道上空近距离欣赏“月景”,大约一周后返回地面,两周全部旅费高达1亿美元。

2006年7月,该公司又将“太空行走”做为卖点。报名参加太空游的游客只要在2000万美元旅费之外多付1500万,就能有机会穿上俄罗斯制的奥兰宇航服,从国际空间站的俄罗斯舱段走出,在一名俄罗斯宇航员的陪伴下,体验90分钟的太空漫步。 (康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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