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官方网站3月18日报道。欧盟《保险业反垄断集体豁免条例》将于2017年3月31日到期,欧委会需要在此前决定是否延续其法律效力。今日,欧委会发布了条例生效以来的运行报告,指出目前欧盟竞争法框架已涵盖相关豁免事由,初步来看条例无延续必要。
条例为欧盟境内的保险企业提供了两类情况下的豁免,一是风险数据共享和联合分析,二是联合保险、再保险。豁免目的旨在降低中小保险企业获取相关数据的经济和时间成本,减少运营风险。但在实践中,数据共享和联合分析方面,2010年12月出台的《横向垄断协议指南》已为此类协同行为提供了评估的方法。必要的情况下,欧委会可以修订指南增加更多细化的内容。联合保险、再保险方面,欧委会发现条例很少得到运用,目前仅有不到50个联合保险、再保险行为通过条例得到豁免。大部分保险企业认为条例规定过于严苛,企业难以从中获益。
据悉,欧委会还将继续与利益相关者探讨报告观点和内容,并将于2017年年初做出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