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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太原查处渎职犯罪161人 其中副县级以上20人
2016-03-21 20:23:00
 

  2013年至2015年,太原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查办渎职犯罪案件147件16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99人,副县级以上要案20人。3月18日,太原市召开“权力不可任性”警示预防教育活动,通报了近三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渎职犯罪案件情况。

  查办的副县级以上要案的20人中,包括副厅级3人、正县级8人、副县级9人,被查办的161人中,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16人。

  太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郭鸿介绍了当前渎职犯罪案件呈现出的六大特点: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渎职与贿赂犯罪相互交织情况增多;发生在行政执法监管环节的案件居多;渎职犯罪造成的后果严重,损失惊人,社会影响恶劣;重大事故、事件背后渎职犯罪仍占一定比例;渎职犯罪案件涉及部门广、领域多,涉案领域有政府、公安、法院、司法、人社、计生等20多个相关行业和部门。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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