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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偏远山区村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妇女的维权能力,近日,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叙永县人民法院普法宣讲团的6名女干警走进叙永县两河镇乐郎村小学,为该村70余户村民送上了法治“盛宴”。
来自泸州中院刑一庭的女法官徐翻翻,结合审理过的案例,为村民们讲述了一起杨某因长期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选择拿起菜刀杀死丈夫结束暴力行为的典型案例。
徐翻翻说:“结局很让人痛心,杨某把自己送进了监狱,也让9岁的孩子同时失去了父亲和母亲的爱。”
“杨某太不值了,我觉得不能忍气吞声,要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一位年轻的妇女说。
徐翻翻告诉大家,如果杨某在丈夫第一次对她谩骂、殴打时,她就大胆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事情就不会演变成悲剧。
徐翻翻的精彩讲解引起了村民们的深思,很多村民自发加入到现场的讨论中。
普法现场,徐翻翻为村民们介绍了什么是反家庭暴力法,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家庭暴力事件时应如何处理,如何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叙永法院干警王嫣结合自身成长的故事,为村民们讲述了教育对于脱贫的重要性。她告诉村民们,要想改变贫苦,走出困境,唯有让子孙们多学知识,走出大山,有所建树,才能成为家庭和国家的栋梁之材。
泸州中院驻乐郎村第一书记何扬表示,乐郎村有15个社,1136户4238人,村民普遍法律意识淡薄,开展这样的讲座对提高村民们的法律意识很有帮助。
宣讲结束后,泸州中院少审庭庭长余琦带领干警们为村民们逐一发放了反家庭暴力法等普法宣传手册,现场解答了村民们生活中遇到的与法律有关的问题。
村民陈奇玉说:“第一次听这种形式的讲座,虽然已经年纪大了,也没有读过多少书,很多字都不认识,但是会把法官们发放的普法宣传手册和资料带回家给儿子、儿媳看,让家人也学学法律,将来一定让孙子多读点书,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图①:泸州中院少审庭庭长余琦发放普法宣传手册。
图②:泸州中院刑一庭法官徐翻翻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宣讲。
图③:余琦解答老人提出的问题。
图④:徐翻翻与村民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