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背靠大树好乘凉”。加盟个品牌店,啥都不操心,似乎只要交几万元的加盟费再留点备用金,“照猫画虎”就能坐等赚钱了。果真如此吗?对此,北京市工商部门提醒,应分清加盟类型,读懂加盟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加盟方式。
据工商部门介绍,目前我国的加盟连锁大致可分为直营连锁、特许加盟和自愿加盟这三种。直营连锁是指连锁店的所有权及经营权归总部所有,总部拥有绝对控制权及管理权。特许加盟是指加盟总部以签订合约的方式,将总部之商标、服务精神、产品、专利及其他支援系统等授权给加盟者,共同合作经营加盟店;总部与加盟者按照双方所议定的比例分享毛利,但加盟者需自行负担营业费用,如员工薪资、水电费、维修费及房租等,加盟店与总部之间对经营风险以及第三方的权利义务承担共同的责任。自愿加盟是指加盟者自行向加盟连锁业要求加盟,并缴付业者所订的加盟权利金或保证金,取得加盟资格,通常签约后,总部会提供授权,使用其商标和整体之企业识别系统及物流供货系统等,加盟店由加盟者自行经营,一切营运与员工、盈亏等由加盟者自行负责。
如果属于直营连锁或特许加盟的方式,则加盟连锁总店对分店的法律责任承担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的连带责任。如果属于自愿加盟模式,则分店店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