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江苏省洪泽县人民法院加强裁判文书写作规范,要求法官在撰写裁判文书时,围绕归纳的争议焦点,重点对律师的代理意见进行说理,加强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力争让每一起案件的审理结果都能经受住当事人、律师等的监督。
对律师的代理意见在裁判文书中予以回应,能使诉讼双方清楚看到自己的观点、意见采纳与否,被采纳与不被采纳的原因,有效地避免了败诉方与法官、律师之间的矛盾。“当事人很多情况下不亲自出庭,并不知道我们在庭上的情况,裁判文书对我们意见的积极回应,增加了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互信,也有助于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刚开完庭的张律师说。
(鲁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