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员要保险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铁西区人民法院将对本案进行审理
张梓健等多名球员与老东家东进足球俱乐部对簿公堂,要求支付各种保险,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法院一审驳回球员们的诉讼请求后,球员们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法院发布二审结果,撤销此前一审裁定,指令铁西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张梓健、黄涛、张严杜柯等都是上赛季沈阳东进足球俱乐部的球员,而如今却和老东家对簿公堂。张梓健称,他从2015年3月在东进俱乐部工作,担任球员。在工作期间,俱乐部从没给他缴纳法律所规定应缴的各项保险。2015年11月,他曾因要求俱乐部补缴2015年3月至11月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以及支付2015年3月至11月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争议向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但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他的仲裁申请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事项为由不予受理。于是,他将俱乐部起诉到法院。
一审驳回球员诉请 二审指令法院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球员和俱乐部签订的工作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须向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现球员未经该仲裁程序而诉到法院,违背诚信原则,一审驳回了球员们的起诉。
宣判后,球员们不服,提出上诉。今年2月,此案进入二审程序。
法院二审此案认为,俱乐部为企业法人,符合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而且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排除职业运动员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现球员们因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会保险与俱乐部发生争议,属于劳动纠纷。球员作为劳动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近日,法院发布二审判决结果,裁定撤销一审民事裁定,指令铁西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记者 汤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