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清点被盗的现金、黄金首饰、名贵手表等赃物。
2名同乡男子结伙盗窃,短短7个月时间内流窜于4个省份的多个城市作案,入室盗窃大量现金、黄金首饰、名贵手表等贵重物品,涉案价值高达30余万元。近日,济南市天桥警方经过大量工作最终破获了该案,目前已将2名犯罪嫌疑人刑拘,并追回了价值20余万元的被盗赃物。
2015年12月21日,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苏女士报警,称其位于天桥区某居民小区内的住宅遭窃,被盗人民币15000余元、港币3000元及重量11克的黄金项链、重量55克的黄金项链、重量25克的黄金手链、重量5克的黄金戒指和白金钻戒各一件。
接到报警后,天桥警方立刻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监控录像,迅速锁定了2名可疑男子。监控录像显示,12月21日中午,这两名40岁左右的男子在小区内来回走动,并进入案发居民楼内,短暂停留后匆匆走出居民楼,并打车逃往济南火车站方向。
经进一步追查监控录像,民警发现,2名嫌疑人于12月22日乘车离开济南,随后辗转逃往湖南长沙。专案组立刻赶赴长沙开展工作,期间经过大量侦查,确定了2名嫌疑人的真实身份:陈某(男,46岁,湖南耒阳人)、唐某(男,39岁,湖南耒阳人)。随后,专案组民警数次往返长沙、济南等地,寻找线索追捕2名嫌疑人,但狡猾的嫌疑人始终没有再露面。
2016年3月4日,一条重要线索传来:2名嫌疑人再次在济南“现身”。专案组立即组织民警展开侦查,并于3天后锁定了二人的行踪。3月7日上午,专案组民警巡逻至天桥区某小区附近时,发现2名与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极其相似的男子,经仔细确认,正是警方一直寻找的犯罪嫌疑人,遂上前将二人抓获,当场从二人随身携带物品中查获刚刚盗得的黄金首饰及现金一宗。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男,46岁,湖南耒阳人)、唐某(男,39岁,湖南耒阳人)对结伙实施跨省系列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自2015年8月份以来,无业的陈某、唐某先后流窜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河北省唐山市、广东省深圳市以及山东省的多个地市,通过专用工具开锁的方式,疯狂进行入室盗窃,盗窃现金、金银首饰、钻戒、名贵手表等物品,涉案价值高达3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唐某均已被天桥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已成功追缴价值20余万元的被盗赃物,其余被盗赃物正在进一步追缴中。(记者 樊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