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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群众举报寄递违法行为最高可获3000元奖励
2016-03-12 15:20:49
 

  新华社天津3月12日专电(记者周润健)记者12日从天津市邮政管理局获悉,为有效规范寄递企业服务行为,保护用户合法权益,这个局最新出台《群众举报寄递服务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与奖励办法》,举报寄递违法行为最高可获3000元奖励。

  该办法列举了群众可举报的14类寄递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按有关规定对邮件、快件进行X光机安检;快递企业寄递国家公文;将信件打包为包裹寄递;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邮件、快件损毁等。

  该办法规定,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统称举报人)均可按照属地原则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寄递服务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市邮政管理部门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电话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方式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寄递服务违法违规行为。

  该办法明确表示,经核查确认寄递服务违法违规行为属实的,邮政管理部门在举报事项办结后,根据举报线索的种类、案情等对举报人给予500元-3000元不等的奖励。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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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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