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安徽省人社厅获悉,安徽省将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由人社部统一印制,在基本样式、颜色上沿用旧版的,但取消文化程度、发证日期、复核记录等项内容。
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将普通版证书和全国统考版证书合并为一个版本,证书的填写、编码、验印等继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旧版职业资格证书自2016年9月1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办理和核发。此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的旧版职业资格证书仍然有效。到期结余的旧版职业资格证书上交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销毁,并将销毁的职业资格证书号段报职业技能鉴定中心。